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樊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182********2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川0105民初22159号 |
案号 |
(2022)川0105执25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人民法院2021年11月23日作出的(2021)川0105民初22159号民事判决书,即偿还欠款本金1932.29元,截止到2021年11月18日的利息0元、罚息416.85元、复利12.69元,自2021年11月19日起的罚息、复利总计以尚欠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本金实际付清之日止,且被执行人应归还的利息、罚息、复利总额不超过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本金实际付清之日止的数额;案件受理费25元,暂计:2386.83元。自2021年11月19日至2022年1月6日的罚息和复利暂计61.83元,综上共暂计:2448.66元。二、由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三、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2-02-11 |
发布时间 |
2022-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