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汪保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321********79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闽08刑终345号 |
案号 |
(2022)闽0823执1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汪保山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6月2日起至2022年7月1日止。罚金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交缴,上缴国库。)二、扣押的被告人汪保山所有的iphone6plus手机一部,由扣押机关上杭县公安局予以没收。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2-01-24 |
发布时间 |
2022-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