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0421********00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黔0403刑初32号
案号
(2022)黔0403执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二、被告人杨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先行羁押27日折抵刑期27日,即自2021年9月15日至2023年8月18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交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2-01-12
发布时间
2022-03-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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