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彬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0181********04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403民初2203号 |
案号 |
(2022)黔0403执3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罗彬彬所欠原告杨红斌工程款210400元,被告罗彬彬自愿于2022年1月31日前一次性向原告付清。二、对于上述款项,如被告罗彬彬未按时足额履行,则被告罗彬彬除应向原告杨红斌支付工程款210400元外,自愿以210400元为基数,从2021年2月10日起按照年利率15.4%计算欠款利息至欠款清偿之日止。三、原告杨红斌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2-02-25 |
发布时间 |
2022-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