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蒙炳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226********00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北海仲字第3455号
案号
(2022)桂13执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海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人蒙炳炎向申请人黄蓝征归还借款本金128181.94元及其利息(利息计算以128181.94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1年8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率(lpr)的4倍计算),从2021年9月14日起算计至申请人蒙炳炎还清借款为止;二、被申请人蒙炳炎向申请人黄蓝征补偿律师代理费6000元;三、本案仲裁费5625元,仲裁费已由申请人黄蓝征预交,被申请人蒙炳炎在履行本裁决书一并付给申请人黄蓝征。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2-02-10
发布时间
2022-03-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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