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国庆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202********04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甘0271民初2798号 |
案号 |
(2021)甘0271执36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嘉峪关聚鑫钰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给付嘉峪关鸿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货款1895786.35元及违约金和利息291951元;二、何相寿对判项一中的货款428076.7元承担共同付款的责任,王国庆对判项一中的货款965031.85元承担共同付款的责任,朱寿德对判项一中的货款335253.15元承担共同付款的责任;三、驳回嘉峪关鸿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12-13 |
发布时间 |
2022-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