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邓成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182********123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北海仲字第3-5561号
案号
(2022)粤01执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海国际仲裁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申请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偿还借款本金115628.82元、利息(含罚息)28118.24元、复利3536.63元;罚息以尚欠借款本金115628.82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7.54%的标准计算,自2021年10月13日起计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1年12月22日,本息共计153564.07元;2.被申请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案件仲裁费7563元;3.因被申请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暂计:161127.07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2-01-05
发布时间
2022-03-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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