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毕振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202********21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0116民初4732号 |
案号 |
(2022)鲁0116执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毕振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山东昊易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维修费损失157269.8元。二、驳回原告山东昊易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335元,由被告毕振凯负担1723元,原告山东昊易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负担61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2-01-06 |
发布时间 |
2022-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