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书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2922********79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湘1202民初4986号 |
案号 |
(2022)湘1202执2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李书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谢秀莲借款本金30万元及2020年11月10日至2021年7月10日的利息24000元;二、被告李书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谢秀莲为实现债权产生的律师费1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6310元,由被告李书林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2-01-06 |
发布时间 |
2022-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