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顾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2103********37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宁0104民初62号 |
案号 |
(2022)宁0104执1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顾明向原告张月琴偿还借款本金60万元,支付利息50000元,合计65万元,该款由被告顾明于2021年9月30日前向原告张月琴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于2022年12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35万元,于2023年3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15万元并支付利息50000元。如被告顾明逾期偿还上述任何一期款项,原告张月琴可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案件受理费9800元,已减半收取计4900元,由原告张月琴负担2450元,被告顾明承担2450元(此款原告张月琴已预交,被告顾明于2023年3月30前支付给原告张月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2-01-06 |
发布时间 |
2022-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