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顾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42103********37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宁0104民初62号
案号
(2022)宁0104执1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顾明向原告张月琴偿还借款本金60万元,支付利息50000元,合计65万元,该款由被告顾明于2021年9月30日前向原告张月琴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于2022年12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35万元,于2023年3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15万元并支付利息50000元。如被告顾明逾期偿还上述任何一期款项,原告张月琴可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案件受理费9800元,已减半收取计4900元,由原告张月琴负担2450元,被告顾明承担2450元(此款原告张月琴已预交,被告顾明于2023年3月30前支付给原告张月琴)。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22-01-06
发布时间
2022-03-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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