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友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526********20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403民初3142号 |
案号 |
(2022)黔0403执3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陈友芬、马俊于收到本判决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安顺市平坝区信誉汽车租赁行租赁费37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2-02-24 |
发布时间 |
2022-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