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南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621********00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0621刑初51号 |
案号 |
(2021)桂0621执5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思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韦兆班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二、被告人陈南峰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三、被告人韦兆班退出的赃款人民币四万元和被告人陈南峰退出的赃款人民币一万元予以没收,由暂扣赃款的上思县公安局上缴国库。四、继续追缴被告人陈南峰犯罪所得人民币一万元,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7-09 |
发布时间 |
2022-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