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胡成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2530********607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新2301民初3761号 |
案号 |
(2022)新2301执6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昌吉市人民法院立案后开庭审理,依法做出了(2021)新2301民初37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给付货款102725元;违约金10000元;诉讼费1255元,共计:113980元。判决书生效后,被申请人拒不履行该判决,为此,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据前述调解书之规定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此呈昌吉市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2-01-15 |
发布时间 |
2022-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