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怒江州兰坪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5333********608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115民初6427号
案号
(2022)苏0115执35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怒江州兰坪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13万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5-本案案件受理费2900元,减半收取1450元,由被告兰坪驾校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应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2-01-12
发布时间
2022-03-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33257902726084
登记机关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金顶镇金凤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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