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625********20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浙0304民初6090号 |
案号 |
(2022)浙0304执2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吴章与被告李刚确认双方于2019年4月19日签订的《温州市房屋租赁合同》于2021年3月21日解除。-2-二、被告李刚应于2021年11月31日前支付原告吴章租金、物业费等共计42000元。款项直接支付至原告吴章中国建设银行温州站前支行账户(账号:6236681420025081118)。三、双方无其他争议。四、本案受理费850元,减半收取425元,由原告吴章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2-01-13 |
发布时间 |
2022-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