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东阿路安物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715********02XR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1502民初11318号
案号
(2022)鲁1502执11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闫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交强险各分项限额内赔偿原告米学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假肢配置费用、假肢维护费用、假肢训练费用、车损、施救费等损失共计198450元(已付100000元,下欠98450元);三、被告东阿路安物流有限公司对以上第一判项确定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被申请人共同负担3359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2-02-14
发布时间
2022-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黄绪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52455890202XR
登记机关
东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东阿县工业园区晨光路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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