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丹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323********62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黔2323民初1365号
案号
(2022)黔2323执64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普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赵丹偿还原告刘厚刚借款本金110000元及利息,于2019年2月28日给付原告本金20000元,2020年2月28日给付原告30000元、2021年2月28日给付原告30000元、2022年2月28日给付原告30000元,利息从借款之日起,按月息2%计算至给付之日止(应减除被告每年给付原告的本金计算)。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普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2-03-14
发布时间
2022-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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