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鑫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626********16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2626民初963号 |
案号 |
(2022)黔2626执恢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岑巩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郑鑫尚欠吴万江借款本金210000.00元,郑鑫自愿于2020年10月30日前偿还吴万江借款本金105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210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计算从2020年01月01日起计算至2020年10月30日止),剩余借款本金105000.00元及利息郑鑫自愿于2021年01月30日前付清(利息以借款本金105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计算从2020年10月31日起计算至2021年01月30日止);二、若郑鑫违反上述协议,郑鑫应偿还吴万江借款本金210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210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计算从2020年01月01日起计算本息付清为止);三、吴万江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290.00元,减半收取计2645.00元,郑鑫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岑巩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2-01-25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