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沈阳沈鑫巴士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2101********674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辽0102民初799号
案号
(2022)辽0102执4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沈鑫公司赔偿原告董为医疗费19,401.95元;二、被告沈鑫公司赔偿原告董为误工费22,073.86元;三、被告沈鑫公司赔偿原告董为护理费11,839元;四、被告沈鑫公司赔偿原告董为住院伙食补助费9,200元;五、被告沈鑫公司赔偿原告董为交通费500元;上述第一至五项,共计63,014.81元,由被告沈阳沈鑫巴士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付原告董为。六、驳回原告董为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90元,由被告沈阳沈鑫巴士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2-01-07
发布时间
2022-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曲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1007507796743
登记机关
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三台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台子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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