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洪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622********15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辽1104民初4562号 |
案号 |
(2022)辽1104执5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王洪梅应给付原告王晓明房屋租金5.4万元;案件受理费406.5元,由被告王洪梅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洼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2-03-07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