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庞灿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312********05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313民初1579号 |
案号 |
(2022)赣0313执1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庞灿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李佳柯台班费14784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257元,减半收取计1628.5元,保全费1259元,合计2887.5元,由被告庞灿仁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2-02-09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