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灵宝市凯越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00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1282民初1892号 |
案号 |
(2020)豫1282执7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灵宝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灵宝市凯越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白振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照月利率1.5%从2016年1月1日起计算至款实际给付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137元,由被告灵宝市凯越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灵宝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3-26 |
发布时间 |
2020-05-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杜晓革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三门峡市灵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灵宝市五龙工业区振兴路北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