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沈阳添谷智能供暖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2101********GC5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辽0123民初1924号
案号
(2021)辽0123执17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康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确认原告王祝文与被告沈阳添谷智能供暖有限公司签订的《栏位加工定制合同》于2020年9月17日解除;二、被告沈阳添谷智能供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王祝文支付欠款50,000元;三、被告沈阳添谷智能供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王祝文支付违约金(以50,000元为本金,按照2020年5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30%计算违约金,从2020年5月31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275元,由原告王祝文负担2750,由被告沈阳添谷智能供暖有限公司负担52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hyperlink"http://baike.mylegist.com/1212/2009-10-09/58991.html"\t"_blank"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康平县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1-09-26
发布时间
2022-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陈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102MA0P4RGC50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6号5层X-81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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