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韩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621********06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607民初82号 |
案号 |
(2021)冀0607执17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耿孟杰给付原告保定市满城区遨越宾馆住宿费7196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如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不能付清,再由被告韩飞结清被告耿孟杰应付未付的住宿费。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0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820元,共计1620元,由被告耿杰负担1320元,被告韩负担3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12-09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