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谭相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501********45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聊东商初字第2013号 |
案号 |
(2021)鲁1502执恢7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告谭相来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偿还原告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借款人民币134.6万元。案件受理费8457元,由被告谭相来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12-13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