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祝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782********004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1422民初2045号
案号
(2021)鲁1422执5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津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执行人马帅、祝蓉向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津支行支付信用卡借款本金及2020年5月9日之前的利息共计146064.67元(利息计算至2020年5月9日,之后的利息以应付本金135215.11元为基数,自2020年5月1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计算);案件受理费1611元;2、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宁津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6-04
发布时间
2022-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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