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邢增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721********75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浙07民终5404号
案号
(2021)浙0702执619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邢增平归还王秋鸿借款40万元,款项分5期支付,第一期8万元于2019年11月15日前支付,第二期8万元于2019年12月15日前支付,第三期8万元于2020年1月15日前支付,第四期8万元于2020年2月15日前支付,第五期8万元于2020年3月15日前付清;二、若邢增平未履行上述第一项中的任何一期付款义务,则王秋鸿有权按照借款40万元及加收的违约金10万元,合计50万元(已履行部分应予扣除)向法院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11-22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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