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邢增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721********75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7民终5404号 |
案号 |
(2021)浙0702执61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邢增平归还王秋鸿借款40万元,款项分5期支付,第一期8万元于2019年11月15日前支付,第二期8万元于2019年12月15日前支付,第三期8万元于2020年1月15日前支付,第四期8万元于2020年2月15日前支付,第五期8万元于2020年3月15日前付清;二、若邢增平未履行上述第一项中的任何一期付款义务,则王秋鸿有权按照借款40万元及加收的违约金10万元,合计50万元(已履行部分应予扣除)向法院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11-22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