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林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2227********10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闽0922民初539号
案号
(2022)闽0922执1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古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彭杨会、林寿仁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古田县农丰食用菌专业合作社代偿的借款本息407655元及利息(以407655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12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0年12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及律师代理费10000元、诉讼保全费2649元、保全保险费850元;二、陈邦怀、林强、林麒泉应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且有权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彭杨会、林寿仁追偿。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古田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2-01-24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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