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志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422********77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422民初1785号 |
案号 |
(2021)甘0422执19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会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张志刚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给付原告王振儒石料款10940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88元,减半收取1244元,由被告张志刚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会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12-03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