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桂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106********050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111民初5034号 |
案号 |
(2021)粤0111执156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两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偿还借款本金10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000000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15.4%的标准,自2020年5月15日起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1年9月1日利息为1000000元×15.4%÷360×475天=203194.44元);二、两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给付律师费31200元;三、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借款本金1000000元及律师费31200元之和1031200元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一点七五的标准,从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满次日(即2021年8月26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1年9月1日为1031200元×0.000175×7天=1263.22元);四、两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案件受理费15028元,保全费5000元。五、本案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一至四项暂共计1255685.66元,上述项目计算至被执行人实际清偿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9-24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