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金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882********21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104刑初1357号 |
案号 |
(2022)粤0104执66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陈金龙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次日起五日内向本院一次缴纳。)二、扣押的被告人陈金龙违法所得23652.95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作案工具手机1部予以没收。(由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执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2-02-17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