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高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782********74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0782民初5327号 |
案号 |
(2022)鲁0782执7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诸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高锋返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坊中心支公司保险金111308.5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驳回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50元,由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负担24元,被告高锋负担252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诸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2-03-11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