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832********09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0832诉前调5659号 |
案号 |
(2021)鲁0832执31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梁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申请人孙浩于2021年10月16日前一次性给付申请人庄梅英劳务费7524元;二、如申请人孙浩未按期履行上述义务,申请人庄梅英有权对未实现债权申请强制执行,并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迟延履行金;三、申请人之间再无其他争议。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梁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12-02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