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陆泽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528********60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浙0702民初7609号
案号
(2021)浙0702执572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陆泽辉、徐莲花、陈永游共同偿还原告大盛融资租赁-4-有限公司代偿款99727.44元并赔偿利息损失(自2018年5月1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10-27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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