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房剑琦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104********026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川0105民初11805号
案号
(2022)川0105执28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蒋正格、房剑琦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149999.44元;2、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蒋正格、房剑琦向申请人支付罚息40834.81元(暂计算至2022年1月18日,2022年1月19日起罚息以尚欠本金149999.44元为基数按合同约定执行贷款利率8.3125%的150%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3、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蒋正格、房剑琦向申请人支付案件受理费1896元、公告费600元;4、请求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蒋正格、房剑琦向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5、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蒋正格、房剑琦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2-02-16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