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进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1083********24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川0116民初10243号 |
案号 |
(2022)川0116执6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邓衍刚与被告谢进涛双方确认被告谢进涛尚欠原告邓衍刚货款21,650元,被告谢进涛于2021年12月15日前向原告邓衍刚支付货款21,650元及利息400元;二、原告邓衍刚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案件受理费233元,由原告邓衍刚、被告谢进涛各负担一半。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案调解书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2-02-22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