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常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0303********24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川0191民初9868号判决书 |
案号 |
(2022)川0191执21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请求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付房租及物业费共计¥280,000元,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向申请人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其中¥210,000元起算时间为2019年10月1日至付清之日止,剩余¥70,000元起算时间为2021年4月3日至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申请执行之日为3,000元;2、请求强制执行被申请人以¥280,000元为基数,加倍向申请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请求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由申请人垫付的一审诉讼费2,750元、开庭传票公告费260元及生效判决公告费300元,共计¥3,310元;4、本案的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2-02-22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