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财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822********55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闽0802民初9574号 |
案号 |
(2021)闽0802执60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张财丰尚欠王允玉2021年2月至2021年11月的租金110500元,该款分期给付,即张财丰应于2021年11月11日前支付20000元,于2021年11月20日前支付19100元,于2021年11月起至2022年1月、每月30日起前支付11900元,于2022年2月28日前支付11900元,于2022年3月起至2022年4月、每月30日前支付11900元。二、若张财丰有任意一期未按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王允玉有权就张财丰尚欠的款项一次性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12-13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