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财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822********55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闽0802民初9574号
案号
(2021)闽0802执605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张财丰尚欠王允玉2021年2月至2021年11月的租金110500元,该款分期给付,即张财丰应于2021年11月11日前支付20000元,于2021年11月20日前支付19100元,于2021年11月起至2022年1月、每月30日起前支付11900元,于2022年2月28日前支付11900元,于2022年3月起至2022年4月、每月30日前支付11900元。二、若张财丰有任意一期未按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王允玉有权就张财丰尚欠的款项一次性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12-13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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