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建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0122********50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内0122民初873号
案号
(2022)内0122执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托克托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建峰于2021年7月31日之前给付原告王洪泉欠款30000元,2021年10月30日之前给付原告欠款60000元。二、双方再无其他争执。案件受理费1424元,由被告李建峰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托克托县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2-01-05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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