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吉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121********24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303民初7674号 |
案号 |
(2022)黔0303执3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杨吉林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蔡洪辉劳务费14850元及利息(以尚欠劳务费为基数,从2021年6月1日起按年利率3.85%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5元(已依法减半收取),由杨吉林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2-01-12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