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狄永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123********5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3民终11054号 |
案号 |
(2022)黔0323执4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决主文:一、原告冯汝专与被告秦均、狄永刚签订的《调解协议书》合法有效。二、被告秦均、狄永刚各向原告冯汝专支付13,40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完毕。案件受理费134.00元,已减半收取67.00元,由原告冯汝专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绥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2-02-16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