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712********00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桂0102民初5245号
案号
(2022)桂0102执8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支付执行款5911.83元及债务利息。(2)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3)负担申请执行费50元。(4)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2-01-12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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