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郭智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630********23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宁0104民初14618号
案号
(2021)宁0104执97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郭智锋支付原告杨金莲劳务费4265元,该款由被告郭智锋于2021年10月31日前给付2265元,于2021年11月30日前给付2000元;如被告郭智锋任意一期未按约定足额支付,原告杨金莲有权就剩余未付款项一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且被告郭智锋需另行向原告杨金莲支付违约金426元;二、案件受理费50元,已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郭智锋负担,并于2021年10月31日前给付原告杨金莲。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21-12-02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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