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军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2221********29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宁0104民初12050号 |
案号 |
(2022)宁0104执20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马军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返还原告白永信16119.91元。案件受理费2480元,减半收取1240元,由原告白永信负担1057元,由被告马军梅负担18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2-03-10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