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冯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0323********26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宁0104民初3807号 |
案号 |
(2021)宁0104执96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冯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兰玉俊投资款80万元,并按照年利率3.85%支付自2021年1月2日至本判决确定的退还之日止的利息损失。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900元,公告费300元,总计6200元,由被告冯凯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1-12-02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