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招远市水泵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656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招刑初字第438号 |
案号 |
(2014)招执字第006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招远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考殿宝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丁美红、王振兴、王振中、王振华经济损失人民币111252元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付清。被告人考殿宝、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郝希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丁美红、王振兴、王振中、王振华经济损失人民币372718.8元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付清。(被告人考殿宝已给付原告人20000元,向本院交纳10000元)。附带民事诉讼被告招远市水泵制造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招远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4-03-27 |
发布时间 |
2016-08-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占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68526561362XL |
登记机关 |
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招远市梦芝街道办事处黄土埃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