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克烈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623********23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07)浦民初字第18号 |
案号 |
(2022)闽0623执恢1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漳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黄克烈应于本判决生效15日内偿还原告福建省漳州市闽洋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00元,利息30875.27元,本息合计人民币130875.27。本案受理费人民币4436元,其他诉讼费500元,合计4936元,由被告黄克烈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漳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2-03-06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