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克烈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623********2317
执行依据文号
(2007)浦民初字第18号
案号
(2022)闽0623执恢15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漳浦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黄克烈应于本判决生效15日内偿还原告福建省漳州市闽洋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00元,利息30875.27元,本息合计人民币130875.27。本案受理费人民币4436元,其他诉讼费500元,合计4936元,由被告黄克烈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漳浦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2-03-06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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