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海南明旭金属包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89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琼0108民初11171号 |
案号 |
(2020)琼0108执11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确认原、被告之间的《场地租赁合同》及租赁关系已于2019年3月15日解除;二、被告海南明旭金属包装有限公司须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腾退租赁场地;三、被告海南明旭金属包装有限公司须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海南兴安泰实业有限公司支付租金277236元,并支付占有使用费161700元;四、被告海南明旭金属包装有限公司向原告海南兴安泰实业有限公司已支付的46000元押金不予退还。五、驳回原告海南兴安泰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20-04-07 |
发布时间 |
2020-05-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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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林晓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600006989478521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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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灵山镇江东工业区(原诚成制药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