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州市米兰妮化妆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71161****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粤0111民初12674号
案号
(2018)粤0111执792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广州市米兰妮化妆品有限公司向原告佛山市南海丰美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支付货款本金440724.34元、违约金147158.91元及利息(该息以440724.34元为基数,从2017年9月2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佛山市南海丰美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9953.7元,由被告广州市米兰妮化妆品有限公司负担9509元,原告佛山市南海丰美塑料包装有限公司负担444.7元。上述款项已经由原告预交,原告同意由被告在履行本判决时将其应承担部分直接支付给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8-07-02
发布时间
2018-10-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梁劲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1771161996D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清湖村第四生产社长墩工业区自编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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