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德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126********07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183民初6306号 |
案号 |
(2019)豫0183执12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密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乔春彦借款本金450000元;并以此数额为基数,从2018年7月23日起按年利率24%的标准向原告乔春彦支付利息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二、被告河南省瑞涵服饰有限公司、朱德正、马玉凤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密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2-25 |
发布时间 |
2019-04-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